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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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家庭编的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划分一直是相关法律从业人员需要聚焦一定注意力的领域,这一方面的挑战主要来源于一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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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请托型”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行为人是否存在假意承诺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请托型”诈骗案件审查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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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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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涉军网络生态持续向上向好,但也有一些自媒体账号臆测编造虚假信息,捕风捉影关联炒作,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影响军队军人形象。近期军地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了一批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及自媒体账号,现遴选通报有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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